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婚前医学检查许可
发布时间:2015-12-07   资料来源:   责任编辑:边世娥
内容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婚前医学检查许可
相关法律法规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
许可条件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“婚前保健工作规范”
申请资料 申请登记书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、相关人员母婴保健合格证书
办理程序 提出申请→填写专项技术申请书→实地审查核实→颁发许可证书
办理部门 县妇幼保健院
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后→实地审查核实→60天内完成评审→颁发许可证书
上一条:医疗保健机构从事终止妊娠手术许可 下一条:食品生产、经营卫生许可


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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