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居民用水销售
发布时间:2015-12-08   资料来源:   责任编辑:边世娥

非居民用水销售

法定依据 志价发【2012】09号

申请条件

申报材料

办理时限 时限名称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

非居民用水销售 1工作日 1工作日

收费标准及依据 4.83元/m³元志价发【2012】09号

联系方式 0911-3351040

表格下载 无表格下载

注备

审批流程图

无流程图

上一条:特种行业用水销售 下一条:居民用水销售


      

365走地盘办公室主办  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

电话:0911-6625188  网站标识码:6106250020

ICP备案号: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

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