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(街道办、社区服务中心)、志丹采油厂计生办:
根据陕西省新《条例》的规定、按照《志丹县再生育申请审批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各镇(街道办、社区服务中心)、志丹采油厂计生办上报的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报告,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各镇2017年度安排再生育子女15人,其中已申报15人,已审批15人。望各镇将已审批对象及时分解下达到村,落实到户、到人,做到持证生育。
特此批复
附:1、《志丹县2017年度再生育子女生育指标花名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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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
2018年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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